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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中区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 2024-04-28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中区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3-10-26 至 2023-11-02
撰写单位: 辽宁众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李俊生
(辽中区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规划编制)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中区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规划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22-00098
项目名称:辽中区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规划编制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50,000.00
最高限价(元):55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一、项目名称 辽中区 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规划编制

二、履约期限: 1年

三、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 1、提交项目方案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60%;2、项目通过省市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具体以财政资金拨付为准)

五、服务内容:如下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期限与 十 四五 规划保持一致,规划目标年为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本次规划编制范围包含两个层次:一是示范带规划建设层面包括 茨榆坨街道后边外村、后岭村、前岭村、偏堡子村、前边外村、黄北村、黄南村;肖寨门镇肖北村、肖东村、肖南村、妈妈街、大兰坨村、沙东、沙西村;蒲东街道达子营村、乌伯牛村(含回民村)、东荒地村 17个行政村。二是规划研究层面,为示范带辐射区域,包括示范带所涉及镇(街)全域乃至辽中区全域,通过由线向面的拓展和转变,实现示范带对全域乡村的引领带动,加辽中区全域乡村的振兴发展。

2、 规划期限 2023—2025年。

3、 规划内容 规划应优化空间布局,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谋划储备项目,推动产业升级,塑造风貌特色,结合现状基础及指导示范带建设的实际需求,规划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背景、现状分析、目标定位、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建设任务、重点项目、实施保障等。

4、 规划深度 示范带建设规划涉及发展规划、布局规划、建设规划、项目设计等多方面的内容,规划深度分别达到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乡村规划)、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的深度。

5、 规划成果主要包括规划说明(示范带建设规划思路和设计方案),并形成一图(示范带建设规划图)、一表(重点建设项目表)核心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供应商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确定企业规模。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6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02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1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市民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进行报价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解密视为放弃投标。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要求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未尽事宜依照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辽中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沈阳市辽中区政府路78号
联系方式: 024-87805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众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蒲西街道西环街130-1网点2
联系方式: 024-67762222
邮箱地址: 764831118@qq.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中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众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540008000003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俊生
电 话: 024-67762222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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