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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通用服务平台升级暨信创改造之统一注册中心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 2024-05-1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通用服务平台升级暨信创改造之统 一注册中心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 SPDBCCC-2024-H13

项目所在地区: 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通用服务平台升级暨信创改造之统一注 册中心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自筹, 招标人为 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最高限价:114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为无效标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通用服务平台升级暨信创改造之统一 注册中心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通用服务平台升级暨信创改造之统一 注册中心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成立 年限满3年(含)以上;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从2021年3月28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无重大事故;

5)申请人和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从 2021年3月28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 标报名时提供承诺函,如中标需提供相关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6)近三年内(从2021年3月28日起至今)有一个或以上为银行、保险和证券行业或其他行 业提供类似或近似本项目需求或要求的成功案例且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人民 币57万元或单个合同(框架)年度累计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57万元;须提供合同或采购单

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申请人所投产品须为申请人自行研发或生产,须提供原厂声明函加盖公章; 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9)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资格预审项目申请;(提供资格声明函) 11)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3年内(从2021年3月28日起至今),申请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 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 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12)申请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 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3)申请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 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 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申请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申请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4年05月15日 09时30分到2024年05月20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 详见第七条 其他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29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 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64号7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 2024年05月29日 09时30分 资格预审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64号7楼会议室。 评审办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经审查委员会评审后,合格的申请人即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七、其他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 公司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委托,对其通用服务平台升级暨信创改造 之统一注册中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以下简称招标)。现接受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

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SPDBCCC-2024-H13 2、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 项目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通用服务平台升级暨信创改造之 统一注册中心项目
  2. 本次招标包含以下内容:

通用服务平台升级暨信创改造之统一注册中心。

  1. 最高限价:114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为无效标处理。
  2. 招标项目的性质:货物类招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成立 年限满3年(含)以上;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从2021年3月28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无重大事故;

5)申请人和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从 2021年3月28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 标报名时提供承诺函,如中标需提供相关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6)近三年内(从2021年3月28日起至今)有一个或以上为银行、保险和证券行业或其他行 业提供类似或近似本项目需求或要求的成功案例且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人民 币57万元或单个合同(框架)年度累计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57万元;须提供合同或采购单 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申请人所投产品须为申请人自行研发或生产,须提供原厂声明函加盖公章; 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9)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资格预审项目申请;(提供资格声明函) 11)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3年内(从2021年3月28日起至今),申请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 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

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12)申请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 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3)申请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 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 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申请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申请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提供承诺函)

三、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经审查委员会评审后,合格的申请人即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四、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验证(须在有效期内)

  1. 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复印件加 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提供参加招投标、政府采购近三年内(从 2021年3月28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重大事故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1. 提供能够反映申请人财务状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2022年有资质的第三方出 具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需含但不仅限于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 提供投标前12个月内(从2023年3月1日起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缴纳证明材料;
  3. 提供投标前12个月内(从2023年3月1日起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 提供由银行开具的申请人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 提供近三年内(从 2021年3月28日起至今)申请人和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有关贪污行贿的查询截图,且无不良记录。
    2. 提供近三年内(从 2021年3月28日起至今)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服务中有关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 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截图,且无不良记录。
  1. 提供近三年内(从 2021年3月28日起至今)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有关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图,且无不良记录。
  2. 提供近三年内(从 2021年3月28日起至今)申请人和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有关失信记录的查询截图,且无不良记录。
  3. 近三年内(从2021年3月28日起至今)有一个或以上为银行、保险和证券行业或其他 行业提供类似或近似本项目需求或要求的成功案例且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人 民币57万元或单个合同(框架)年度累计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57万元;须提供合同或采购 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 申请人所投产品须为申请人自行研发或生产,须提供原厂声明函加盖公章。
  5.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资格预审项目申请;提供声明函。
  7.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3年内(从 2021年3月28日起至今),申请人及其关联实体(包 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 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8. 申请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 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9. 申请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 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 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申请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申请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 供承诺函。 以上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凡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与提供原件核对无误,否则不予通过报名 资格预审。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仍需装订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对未通过报名的申请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作任何解释。 未在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通过邮件形式报名登记购买本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其申 请将被拒绝。申请人名称必须与报名时名称一致。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 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5月20日上午09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16 时30分(北京时间);

(1) 预报名单位将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验证(须在有效期内)报 名资料盖章后的PDF格式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ugangwangfang@163.com)。

(2) 经初步审核资料齐全后,通知预报名单位通过对公转账缴纳资格预审文件费605元。 如公司对公转账有困难可以选择委托代理人对公转账,报名费售后不退。 以下为对公转账信息,请付款后提交付款凭证至上述邮箱。 账户名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上海虹桥支行

号:7311430182600083676

(3) 发送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至报名单位邮箱。 如有疑问请联系:麻玉婷,电话:15001710869

2、 申请人提问截止时间及形式:2024年5月21日上午11时30分(北京时间)前,形式: 书面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hugangwangfang@163.com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方式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9日上午9时 30分前(北京时间);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64号7楼会议室; 3、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5月29日上 午9时 30分(北京时间);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64号7楼会议室。 八、招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88号9楼

九、招标代理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64号8楼(人行入口)2358号8楼(车行入口) 招标工程师:麻玉婷

联系人:麻玉婷

联系电话:15001710869

十、发布公共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日期:2024年5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址: 浦东南路588号9楼 联 系 人: 陈老师

话: 38784978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 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车位紧张,请预留时间)斜土路2364 号(人行入口)8楼

联 系 人: 麻玉婷

话: 15001710869

电子邮件: hugangwangfang@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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