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概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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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该项目采用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本项目每个标的的加价幅度100元/次,延时报价120秒。 二、租金不含水电气费、垃圾清理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涉及的相关费用由最终实际承租人承担。 三、标的基本情况:详见资产明细表(按现状对外出租) 四、标的位置:详见资产明细表 五、建筑面积:详见资产明细表 六、年租金递增率:年租金不递增。 七、出租标的挂牌年租金:详见资产明细表 八、出租底价确定依据:标的根据四川中正首义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并作为招租挂牌底价。 九、交易保证金:详见资产明细表 十、履约保证金:标的首年租金成交价的10%。 十一、租赁期限:3年 十二、出租业态: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三、看房联系人:游群晏 联系电话:18608176189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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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一.本次租赁标的均以现状对外整体公开招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租赁标的进行实地勘查,报名后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租赁及租赁价格。 二.本次对外公开招租标的原承租人不放弃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应当在规定的公告期内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提交购买申请、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在网络竞价时按照过程行权方式行使优先承租权。若原承租人未在规定的公告期内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提交报名申请视为放弃其优先承租权。 三.本次租赁标的涉及的水电气费、垃圾清理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均由最终实际承租方自行承担。在租赁期间所涉及的税费、各种设备添置及其他费用,均由最终实际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本次租赁标的的租金按年度缴纳,年租金缴纳租金时间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年租金不递增。 五.本次标的竞租成交后,最终实际承租方的经营活动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管理的相关规定。最终实际承租方除遵守国家和政府区域划分经营统一规定外,经营其他特殊行业的(歌厅、酒吧、餐饮等),须通过有关部门审批并征得辖区街道社区同意,按有关要求办理。 六.竞租成交后,最终实际承租人须向出租方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首年度租金实际成交价的10%),实际金额按签订的《租赁合同》的金额为准,租赁时间内发生损坏租赁物行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出租人有权主张赔偿。 七.竞租成交后,最终实际承租方不得将所租赁的房屋转租、分租。否则,将视为最终实际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将解除租赁关系,无条件收回所租房屋,并将其所缴的房屋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和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最终实际承租方不得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或者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拆除、改建、乱搭乱建。 八.竞租成功后,最终实际承租方投入的装饰、装修等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后,最终实际承租方应在15日内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结清相关费用。若最终实际承租方未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出租方有权依法予以收回;最终实际承租方未将其私有物品、设备等搬出该房屋,视为最终实际承租方放弃对其私有物品、设备的所有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无需给予承租方任何补偿。 九.租赁期满后,出租方无条件收回所租赁房屋并组织公开竞租。原承租方如欲继续承租原房屋,须与出租方协商一致后可继续协议租赁;若原承租方不接受出租方的续租条件,原承租方可参加出租方组织的公开竞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竞租权。 十.竞租成功后,最终实际承租方不按照约定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关系,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最终实际承租方赔偿损失,同时,出租方有权另行组织对外公开招租。 十一.本次对外公开招租标的,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并且缴纳首年度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由出租方向终实际承租方交付租赁标的。出租方承诺,若原承租方未成功续租,将3日内搬离租赁标的,并由出租方向终实际承租方交付租赁标的;若原承租人不搬离,出租方将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要求搬离。出租方若未在租赁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场工作,最终实际承租方可选择解除租赁合同,出租方将退还所缴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西南联合交易所南充分所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由出租方承担。 十二.意向承租方报名时如果对标的物位置等其他情况存在疑问,可咨询南充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联系人:游群晏 联系电话:18608176189) 十三、其他事项详见《租赁合同》等。 十四.意向承租方承诺已认真阅读以上条款,出租人已对以上条款进行了充分解释,充分了解本条款所表达的意思。 |
交易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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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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