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辽宁分行全辖空调维修定点供应项目2包辽西区域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SYJL2024031401-0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辽宁分行全辖空调维修定点供应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工商银行辽宁分行全辖空调维修定点供应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2)中国工商银行辽宁分行全辖空调维修定点供应项目2 包辽西区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2 中国工商银行辽宁分行全辖空调维修定点供应项目2 包辽西区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二、公正性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四、财务能力要求
1.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五、服务能力要求
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辽宁分行县级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2.供应商应具备工行辽宁分行县级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六、其他要求
1、供应商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并未被工商银行列入不良供应商禁入名单,未被工商银行从供应商库中退出。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 年07 月01 日 09 时00 分到2024 年07 月08 日 16 时00 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 元/本(售后不退)。获取地点、方式:邮件购买:
投标人自行核对资格要求后将(一)授权委托书(二)营业执照(三)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截图(须以单位账户汇入)发送至38631310@qq.com 并配合回传报名表(银行汇款信息:开户名: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 银 行:工行沈阳南市支行;帐号:3301003019200006431)已经购买2 包招标文件的无需再次购买,配合回传报名表即表示继续参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07 月22 日 09 时30 分
递交方式: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铁西区飞翔路8-2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07 月22 日 09 时30 分
开标地点: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铁西区飞翔路8-2 号)
七、其他
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辽宁分行全辖空调维修定点供应项目2 包辽西区域
2.招标编号:SYJL2024031401-002)
3.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4.招标人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88 号
5.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最高投标限价:126819.78 元(含税),详见第七章附件附件2-2 分项报价一览表。
7.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拟采购辽宁省分行全辖空调维修供应服务商。主要用途是为保证全省各行正常运转,为员工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采购结果适用范围是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行全辖各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和第五章)。
入围供应商数量:4-5 家(2 包:盘锦、营口、阜新、朝阳、锦州、葫芦岛属于辽西区域)。
8.招标说明:
(1)本次招标程序如下:对投标人的商务部分、技术和服务部分和价格进行评审,并综合打分,按照得分顺序由高到低确定最终的4-5 家中标(入围)供应商。入围期限2 年(自合同首次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内供应商若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考评为不合格单位,将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
(2)本次项目入围供应商仅取得向招标人供应入围项目相关货物的资格,招标人将定期对入围供应商进行价格、质量、服务等方面的评定;
入围后,与招标人签订框架协议即成为招标人的合格入围供应商,招标人将根据具体项目的生产工艺、交货周期及生产量要求,结合供应商工艺特点、生产能力、报价情况等,在每次发起采购时签订具体项目采购合同或订单;入围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任务分配,具体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向招标机构交纳[1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88 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飞翔路8-2 号1 楼
联 系 人: 王君君
电 话: 024-31264671
电子邮件: 3863131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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