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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技术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4-07-19
团风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技术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团风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技术评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下载一毂清风供应商客户端。供应商需提前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用户服务中心完成机构注册并办理汇聚CA与绑定CA后,方可报名本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01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1121202406000066;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 团风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技术评估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0120 (万元)

6、最高限价: 120 (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 540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10%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4%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中针对于中小微企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小微企业享受政策优惠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4年07月22日 2024年07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 12:00 ,下午 14:00 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下载一毂清风供应商客户端。供应商需提前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用户服务中心完成机构注册并办理汇聚CA与绑定CA后,方可报名本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绑定汇聚CA,在首页供应商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供应商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一毂清风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 CA相关事宜可咨询:400-112-9919,13367130583,请供应商提前获取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熟悉客户端操作流程。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800182906;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4年07月22日00点0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01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供应商使用一毂清风供应商客户端做完响应文件并加密后进行网上递交,可以点击已报名的项目点击文件递交按钮即可跳转到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

五、开启

1、时间: 2024年08月01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通过一毂清风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开标大厅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联合体的资格应符合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规定; (3)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4)联合体双方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成员担任,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磋商文件下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等相关事宜; (5)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3、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对应平台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解密时间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逾期未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4、信息发布媒体:本次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一毂清风电子交易平台(www.hbncp.com.cn)、湖北先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各供应商如有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联系电话400-112-9919,027-8866091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团风县分局

地 址: 团风镇广场路4号

联系方式: 汪红 0713-60506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湖北先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团风县新行政服务中心旁建筑大厦13楼

联系方式: 吴杏红、卢维维 0713-6073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杏红、卢维维

电 话: 0713-607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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