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
泰和县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1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金昌政采字2024JAS4号
项目名称:泰和县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83100.00 元
最高限价:12831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吉购2024F001214829 | 泰和县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 | 1 | 项 | 12831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1)响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6.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服务承接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微),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未列明行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4日 00:00 至 2024年08月14日 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4年08月14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吉安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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