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板芙镇金钟村垃圾清运收集保洁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受中山市板芙镇金钟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中山市板芙镇金钟村垃圾清运收集保洁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报价。
1. 项目编号:WF-202409001
2. 项目名称:中山市板芙镇金钟村垃圾清运收集保洁服务项目
3. 采购上限价:本项目上限价为预算价550626.13元/年下浮10%,即550626.13元/年*(1-10%)=495563.52元/年(含税),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6969.53元,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控制价上限值的或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小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作无效报价。
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项目内容:中山市板芙镇金钟村垃圾清运收集保洁服务项目,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6.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一、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声明函格式提供承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声明函格式提供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声明函格式提供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声明函格式提供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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