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寿宁县武曲镇大韩村7栋历史建筑与传统风貌建筑测绘建档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测绘服务 | ||
采购单位 | 寿宁县武曲镇大韩村民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寿宁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28日 11:5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0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11月11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 | ||
预算金额 | ¥1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张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2508879 | ||
采购单位 | 寿宁县武曲镇大韩村民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寿宁县武曲镇大韩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先生/138 6037 678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张/0593-2508879 | ||
附件: | |||
附件1 | 购买标书登记表.xls |
项目概况
寿宁县武曲镇大韩村7栋历史建筑与传统风貌建筑测绘建档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HTCG2022-009
项目名称:寿宁县武曲镇大韩村7栋历史建筑与传统风貌建筑测绘建档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服务 | 1(项) | 150000 | 否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50000 | 150000 | 15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后(60)日内提交成果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谈判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31日 至2022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
方式:领取磋商文件并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到指定邮箱(NDhaitong88@163.com)并电话联系项目经办小张0593-2508879办理报名事宜。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及报名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保证金账户及获取磋商文件报名账户 |
开户名称: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账 号:35050168610700000651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 ,合同包:1)的磋商保证金”。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宁县武曲镇大韩村民委员会
地址:寿宁县武曲镇大韩村
联系方式:陈先生/138 6037 6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市海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薛令之路10号怡和嘉园6号楼301室
联系方式:小张/0593-2508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张
电 话: 0593-2508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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