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梧桐湖片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土工材料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鄂州市梧桐湖片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土工材料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鄂州市梧桐湖片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土工材料采购;
1.2采购人:湖北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耕地占补平衡、生态农田连片整治、灌溉与排水整治、路网体系整治提升、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公厕、污水处理、垃圾转运)、风貌提升等,暂定总投资25340.92万元。
项目区包括梁子湖区梧桐湖新区管委会鲊洲村、六十村,东沟镇东沟村、余湾村、大桥村、徐山村,共六个村,总面积 4698.07公顷。
本项目不含税最高限价为232029.20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1.6拟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冻结参与采购资格,期限为半年,自收到弃标函之日起计算。如有响应保证金的,没收响应保证金。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鄂州市梧桐湖片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土工材料采购;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1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1个标段成交资格。
2.3交货期:在收到供货通知7天内履行交货义务;
2.4交货地点:鄂州市梧桐湖片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土工材料采购;
2.5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2.5.1乙方所供应材料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满足业主、监理、项目施工、验收、试验检验和图纸相关要求,相关规范标准和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土工合成材料塑料土工格栅》(GB/T 17689-2008)、《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50290-2014)、《土工合成材料短纤针刺非织造土工布》(GB/T17638-2023)、《长丝纺粘针刺非织造土工布》(GB/T17639-2023)、《公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土工膜》(JT/T925.1-2014)、《塑料土工格栅蠕变试验和评价方法》(QB/T 2854-2007)等。
土工格栅聚合物原料为高密度聚乙烯(HDPE),格栅所采用原料为原始粒状颗粒,严禁使用粉状和再造粒状颗粒原料。纵向卷长相邻横肋内侧间距≤320mm,12mm≤横向卷宽相邻筋条内侧间距≤30mm;20度下长期蠕变强度为≥40.0KN/m,炭黑含量≥2%,标称拉伸强度≥120.0KN/m,2%伸长率时的拉伸强度≥33.0KN/m,5%伸长率时的拉伸强度≥65.0KN/m,标称延伸率≤11.5%。所采用格栅为整体冲孔拉伸格栅,且有效使用年限应不小于70年。
2.5.2 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符合项目业主、监理和项目试验检验要求。
2.5.3 重要的货物,甲方要求提供出厂合格证明的,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出厂质量合格证及批次质量检验报告,甲方凭单验质。
2.5.4 乙方提供的货品质量不合格的,甲方拒绝收货,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每批货品如有质量问题甲方应在收到货品后7天内提出。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由此引起的退货。
2.5.5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甲方的质量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维修或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满足最新其他现行国家与地方标准、规范以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如国家标准有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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