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光谷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基地1期项目施工总承包加气块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东湖高新光谷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基地1期项目施工总承包加气块询比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东湖高新光谷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基地1期项目施工总承包加气块采购 ;
1.2采购人/采购代理人:湖北市政建设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东湖高新光谷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基地1期项目施工总承包加气块采购。本项目最高限价不含税金额为789490.31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1.6拟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冻结参与采购资格,期限为半年,自收到弃标函之日起计算。如有响应保证金的,没收响应保证金。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东湖高新光谷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基地1期项目施工总承包加气块采购 ;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1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1个标段成交资格。
2.3交货期:在收到供货通知3天内履行交货义务 ;
2.4交货地点:东湖高新光谷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基地1期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所在地;
2.5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2.5.1 供应商所提供的混凝土实心砖应符合《混凝士实心砖》(GB/T21144-2023)规范要求,提供的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应符合《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应用技术标准》(JGJ/T17-2020)规范要求,提供的水泥基透水砖应符合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CJJ/T 188-2012)规范要求。
2.5.2该项目对材料特定技术要求如与下列质量标准有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材料特定技术要求为准,上述材料特定技术要求未涉及的内容按照下列质量标准要求执行(如该项目对材料无特定技术要求,则材料质量标准按照下列质量标准要求执行):
满足最新其他现行国家与地方标准、规范以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如国家标准有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无
3.1.3财务要求:无
3.1.4业绩要求:无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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