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海事法院珠海法庭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5楼前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210-2541YDZB9002
2、项目名称:广州海事法院珠海法庭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31.5214万元(人民币)
4、最高限价:31.5214万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所属行业 | 服务 要求 |
广州海事法院珠海法庭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 1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 1) 标的招标预算金额:人民币 1291万元。
( 2) 标的 招标 范围及规模:
①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 2451平方米。
② 招标范围:主要的工程内容包括立案用房 62平方米,审判用房646平方米,审判配套用房467平方米,审判信息管理用房85平方米,司法警察警务用房100平方米,辅助用房332平方米,生活用房759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绿地等室外工程(最终建设内容以图纸和清单为准)。
( 3) 标的 建设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
说明: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6、 合同履行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缺陷责任期满止。
7、 本项目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 投标人 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 项目 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须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 【 供应商应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 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 2024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3)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4) 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资格声明函) ;
(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 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提供 资格 声明 函 ) ;
(6)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 资格 声明 函 ) ;
(7) 投标人 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8)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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