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青原区无人机机场低空综合巡检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KGSJA-[2025]C017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青原区无人机机场低空综合巡检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24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GSJA-[2025]C017号
项目名称:青原区无人机机场低空综合巡检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 元
最高限价:900000.0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吉购2025F000042332 | 青原区无人机机场低空综合巡检服务 | 1 | 项 | 9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吉财购〔2023〕25 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扶持、节约能源、环境保护、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声明函,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4日 00:00 至 2025年07月19日 00:00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5年07月24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2025年07月24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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