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乐东县文化馆少儿艺术培训基地设备购置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乐东黎族自治县文化馆 | ||
行政区域 | 乐东黎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2月26日 17:4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2月27日至2023年03月0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6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3月09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6 | ||
预算金额 | ¥47.42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符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65861026 | ||
采购单位 | 乐东黎族自治县文化馆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乐东黎族自治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谢先生/0898-8552324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振昇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琼山区大英山西三路八一小区3栋302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符工 0898-65861026 |
项目概况
乐东县文化馆少儿艺术培训基地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琼山区大英山西三路八一小区3栋302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S-2023-CG003
项目名称:乐东县文化馆少儿艺术培训基地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4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4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用户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必须完成所有设备及器材的安装、调试、交付验收等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④若为自然人:提供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任意一个季度或2022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3.3.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需提供2022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3.4.应具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2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3.6.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3.7.信用查询情况: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8.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并按时缴纳磋商保证金(提交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7日 至2023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琼山区大英山西三路八一小区3栋302房
方式:现场购买,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提交的材料(收加盖公章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6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成交结果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发布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前查询与所有采购程序环节相关的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本项目采购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东黎族自治县文化馆
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谢先生/0898-855232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振昇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琼山区大英山西三路八一小区3栋302房
联系方式:符工 0898-65861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工
电 话: 0898-658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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