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履约保证金:按第一年成交租金的20%收取,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于租赁到期时,经租赁双方确认无异议后退回。2、房屋竞得人房租金交纳依照《房屋租赁合同》直接交至出租方。3、标的物内不得使用明火。4、竞得后,出租方附赠承租方库存商品(具体商品详见公告附件)。5、合同签订:出租方在竞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与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6、按照租赁合同中所列租赁起始日前按出租房屋现状办理租赁物移交手续。7、权证相关信息:无产权证。8、是否设立居住权:否。9、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按现状交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