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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古运河溢流排口综合整治工程(一期)的招标公告

· 2023-06-16
[0]古运河溢流排口综合整治工程(一期)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JS202301865 项目名称 古运河溢流排口综合整治工程(一期)
标段编号 ZJS202301865004001 标段名称 古运河溢流排口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工程质量检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6月16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6月20日
工程类型 其它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古运河溢流排口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本招标项目古运河溢流排口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工程质量检测(标段名称)已由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发改投资发[2023]22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江市给排水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二、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镇江市京口区、征润州污水处理厂内

2、工程规模:检测费控制价108万元

3、服务期限: 与施工工期同步

4、检测服务质量: 合格,满足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要求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和备案检测)等

每位投标人可参与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投标。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规定的资质条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和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必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市政工程检测。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和高级工程师职称。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依据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的通知(镇财采[2022]22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本次发包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的定义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对应的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检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按照镇政建[2012]239号文件要求,外市检测机构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承揽检测业务,应在开标前携带有关资料到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备案手续,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外市检测机构禁止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承揽检测业务。投标时外市检测机构未提供备案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8、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注: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六、本工程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50分,项目人员配备12分,检测能力项目7分,企业资信及能力7分,检测方案24分。以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当得分最高者有2家及以上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先;当报价低者有2家及以上时,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面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1、投标报价(50分)

以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下浮10%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基本分30分,在此基础上每下降1%1分,最多加20分,不足按插入法计算。本项最高得50分。(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相比下浮不足10%的作无效标处理)

2、项目人员配备(12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的,得1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1分。本项共2分。(提供相关证书、岗位合格证原件扫描件和开标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2)拟派项目组检测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的,每一个得0.5分,满分5分。(提供岗位合格证原件扫描件和开标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3)项目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每有1名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4)拟派项目组检测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3、检测能力项目(7分)

企业被批准的检验检测参数数量,2000个(含)及以上得7分,500(含)至1000个得5分,300(含)至500个得3分,300个以下不得分。(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4、企业资信及能力(7分)

1)企业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环境管理体系,得1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得1分。此项共3分。(提供相关证书证书原件扫描件)

22020年以来企业参加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或中国实验室合格评定委员会(CNAS)组织的能力验证,每提供一份合格的能力验证报告得1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能力验证报告或比对结果公示文件原件扫描件)

3)曾被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为A级信用等级的,得1分;评定为B级信用等级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5、检测方案(24分)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检测方案按照以下评审要点独立评审打分,检测方案统计得分时,在检测方案评标委员会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

1)检测质量控制措施:根据质量保障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打分。(优:6分;良:4分;中:2)

2)检测组织实施管理:根据组织管理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打分。(优:6分;良:4分;中:2)

3)检测安全控制措施:根据安全保障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打分。(优:6分;良:4分;中:2)

4)检测服务响应时间:根据服务承诺的合理性、针对性打分。(优:6分;良:4分;中:2)

备注:本评标办法中评分的加分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61600002023620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网上支付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105.0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八、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发布。

十、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070609 30。(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十一、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镇江市滨水路58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长江路35405

联系人:史工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11-85583512 电话:0511-85290969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门: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85026039/85026075联系电话:0511-85032867 /85026045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 0511-85023679

3、技术支持:

网上招投标系统: CA签章办理指南: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在线办理网址: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

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每天上午分 至分,下午分 至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每天上午分至分,下午分至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古运河溢流排口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本招标项目古运河溢流排口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工程质量检测(标段名称)已由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发改投资发[2023]22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江市给排水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二、镇江市华辰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镇江市京口区、征润州污水处理厂内

2、工程规模:检测费控制价108万元

3、服务期限: 与施工工期同步

4、检测服务质量: 合格,满足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要求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和备案检测)等

每位投标人可参与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投标。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规定的资质条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和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必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市政工程检测。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和高级工程师职称。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依据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的通知(镇财采[2022]22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本次发包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的定义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对应的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检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按照镇政建[2012]239号文件要求,外市检测机构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承揽检测业务,应在开标前携带有关资料到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备案手续,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外市检测机构禁止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承揽检测业务。投标时外市检测机构未提供备案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8、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注: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六、本工程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50分,项目人员配备12分,检测能力项目7分,企业资信及能力7分,检测方案24分。以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当得分最高者有2家及以上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先;当报价低者有2家及以上时,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面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1、投标报价(50分)

以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下浮10%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基本分30分,在此基础上每下降1%1分,最多加20分,不足按插入法计算。本项最高得50分。(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相比下浮不足10%的作无效标处理)

2、项目人员配备(12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的,得1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1分。本项共2分。(提供相关证书、岗位合格证原件扫描件和开标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2)拟派项目组检测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的,每一个得0.5分,满分5分。(提供岗位合格证原件扫描件和开标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3)项目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每有1名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4)拟派项目组检测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3、检测能力项目(7分)

企业被批准的检验检测参数数量,2000个(含)及以上得7分,500(含)至1000个得5分,300(含)至500个得3分,300个以下不得分。(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原件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4、企业资信及能力(7分)

1)企业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环境管理体系,得1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得1分。此项共3分。(提供相关证书证书原件扫描件)

22020年以来企业参加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或中国实验室合格评定委员会(CNAS)组织的能力验证,每提供一份合格的能力验证报告得1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能力验证报告或比对结果公示文件原件扫描件)

3)曾被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为A级信用等级的,得1分;评定为B级信用等级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5、检测方案(24分)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检测方案按照以下评审要点独立评审打分,检测方案统计得分时,在检测方案评标委员会成员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进行平均。

1)检测质量控制措施:根据质量保障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打分。(优:6分;良:4分;中:2)

2)检测组织实施管理:根据组织管理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打分。(优:6分;良:4分;中:2)

3)检测安全控制措施:根据安全保障措施的合理性、针对性打分。(优:6分;良:4分;中:2)

4)检测服务响应时间:根据服务承诺的合理性、针对性打分。(优:6分;良:4分;中:2)

备注:本评标办法中评分的加分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予计分。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61600002023620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网上支付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105.0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八、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发布。

十、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070609 30。(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十一、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镇江市滨水路58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长江路35405

联系人:史工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11-85583512 电话:0511-85290969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门: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85026039/85026075联系电话:0511-85032867 /85026045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 0511-85023679

3、技术支持:

网上招投标系统: CA签章办理指南: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在线办理网址: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

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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