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4年3月6日10 :00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四楼)举办抚州市赣东大道临街商铺及文昌大道办公用房租赁使用权拍卖会,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号标段 | |||||||||||
标的 序号 | 标的坐落 | 所在层数 | 建筑面积 约(㎡) | 租赁 年限 | 起拍价 (元/年) | 成交价 (元/年) | 买受人 | ||||
1 | 抚州市赣东大道1173号 | 1/2 | 33 | 2024.3.1-2026.5.31 | 21840 | 21840 | 龙抚明 | ||||
2 | 1/2 | 32 | 20160 | 20160 | 龙抚明 | ||||||
备注 | 1、标的租金按季度支付,租赁押金按季度租金等额缴纳,在租赁期满后无息退还。 2、承租人租赁期间,不得经营餐饮、早点等有油烟污染的行业。不得经营按摩、泡脚、歌舞、汽车维修、汽车装饰、洗车、不锈钢、铝合金加工等对市容市貌有污染的行业。严禁传销、涉黄、涉赌、涉毒.危险品存储等法律严令禁止的其他非法行业。报名时需征得甲方同意。守法经营,服从委托人管理。 | ||||||||||
二号标段 | |||||||||||
标的 序号 | 标的坐落 | 层数 | 面积约(㎡) | 租赁 期限 | 起拍价 (万元/年) | 成交价 (万元/年) | 买受人 | ||||
1 | 文昌大道以东,南门路以南、迎宾大道以北 | 1-5 | 2490.43 | 5年 | 22.036 | 22.036 | 江西省能源矿产地质调查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备注 | 1、保留六楼会议室、机房一间、档案室3间,面积共计299.79平方米。 2、租赁用途为办公,不得经营娱乐性及环保限制性行业以及从事违法违规的活动。 3、标的的租金按年支付。 4、面积包含附属建筑、院子空地等面积。 |
江西文昌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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