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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2025年度市干道办项目质量检测框架招标

· 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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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2025年度市干道办项目质量检测框架招标
信息发布时间:2024-03-14 00:00:00来源:镇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2024-03原文链接http://ggzy.zhenjiang.gov.cn:8085/WebbuilderMIS/RedirectPage/RedirectPage.jspx?locationurl=http://ggzy.zhenjiang.gov.cn/&infoid=71803c14-615f-4930-952c-1161f42c330a

2024年度-2025年度市干道办项目质量检测框架招标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2025年度市干道办项目质量检测框架招标(标段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江市城市干道工程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二、镇江市创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镇江市

2、工程规模:估算价约200 万元

3、工 期:项目检测与施工同步进行,接甲方通知后一天内进行现场准备并开始检测,检测时间为20日历天内(包括出检测报告时间,特殊报告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另行约定)

4、检测服务质量: 合格,满足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要求

四、本招标工程招标内容如下:

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和备案检测)和地形测量和变形形变与精密测量等

本次项目确定的中标人数量:2名,中标后由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分配工作量。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证书的核定项目应包含本项目测试内容(核定项目至少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 、市政工程检测)

3、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5、依据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的通知(镇财采 (2022) 22 ) 第一条第 ()款规定,本次发包标段仅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提供中小企业承诺书)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检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通报、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按照镇政建[2012]239号文件要求,外市检测机构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承揽检测业务,应在开标前携带有关资料到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备案手续,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外市检测机构禁止在镇江市行政区域内承揽检测业务。投标时外市检测机构未提供备案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8、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0元 ;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 100 分,其中投标报价 50分,企业资质16 分、项目人员配备 14 分、检测服务方案20分。

(一)、投标报价(50 分)

检测费用按按镇检协[2018]9号文《镇江市建设项目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指导价》文件执行。项目结算价按收费标准×(1-报价下浮率)收取。下浮20%30分基本分,在此基础上每上浮一个点,扣2分,扣完为止;在此基础上每下浮一个点,加2分,最多加20.满分50分(即以收费标准下浮30%为满分50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固定费率费用,一旦招标人接受,履约期间将不因市场物价、作业环境、工作周期等因素的变动而予以调整。

(二)、企业资质(16分)

1)企业需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类检测资质和相关专项检测资质及备案检测资质,专项检测资质除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外,每有一个得2分,最多6分;备案检测资质除市政工程外,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8分。此项满分14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2)投标人在镇江市区范围内自有用于本项目质量控制实验室的,得2分;投标人在镇江市区范围内控股或合作签约用于本项目质量控制实验室的,得1分。满分2分(实验室须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证书,投标人须提供此证书并提供对该实验室自有、控股或合作签约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人员配备(14分)

1)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并具有省级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的,得 2分,同时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 3分。此项满分5分。(提供职称证书及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2)拟派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 且具备工程师职称的,每一个得1分,满分3分。(提供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3)拟派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 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2分,满分 4 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上传,与工程师职称人员不重复计算)

4)拟派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一级建造师的,每人得1分,满分2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注:在评标时,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相应评分项不予得分。

(四)检测服务方案(20分)

1、检测质量控制措施:表述得当得5分,表述基本得当得4.0分,其它的得3.5分(5分);

2、检测质量考核办法:表述得当得4分,表述基本得当得3.2分,其它的得2.8分(4分);

3、检测组织实施管理:表述得当得3分,表述基本得当得2.4分,其它的得2.1分(3分);

4、检测安全控制措施:表述得当得3分,表述基本得当得2.4分,其它的得2.1分(3分);

5、服务响应时间:表述得当得2分,表述基本得当得1.6分,其它的得1.4分(2分);

6、廉政建设方案:表述得当得3分,表述基本得当得2.4分,其它的得2.1分(3分);

注:检测服务方案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本次招标的定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招标人将选择总分排名前两家的单位作为招标人2024年度-2025年度市干道办项目检测的入围单位,各单项工程开工前,由招标人在本次入围单位中根据投标人综合能力和服务质量择优选定各单项工程的服务单位。排名前二的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当有两家及以上的投标人并列第二名,则选择报价低的投标人中标,当报价相同时,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如排名前二的中标候选人有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选择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放弃中标或不能签订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四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31400002024318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网上支付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105.0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八、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 20243140000起至2024318 24:00;

3、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4、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43930分。(初定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发布。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镇江市李家山四区52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京口区东吴路107-3

联系人: 蒋工 联系人: 陈工

电话: 0511-85482618 电话: 13952833123

Email / Email /

10.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88058969/ 88058970 联系电话:0511-85032867/85026045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0511-88058961/ 88058963

10.3技术支持:

网上招投标系统: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9980000

CA证书办理单位:

https://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负责人 (电子签名):

12321100468663950X-5
ZJS2024031201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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