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HYSB-1标段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SJ-202408GL-072011001
一、招标概况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HYSB-1标段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招标于2024年12月31日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http://ec.hbjttz.com/)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01月21日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于2025年01月21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招标人湖北汉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省协诚交通环保有限公司;河南大河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新疆交投生态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万戈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西安黄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8109800.00 | 8111500 | 8116500.00 |
工期 (供货期、服务期)
| 2190日历天 | 2190日历天 | 219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如有) | 工作质量达到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范的标准和要求。 | 工作质量达到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范的标准和要求。 | 工作质量达到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范的标准和要求。 |
安全目标 (如有) |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 | / | / | / |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 | 企业资质证书: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证书编号:水建监资字第22022102A737号 | 企业资质证书: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证书编号:水建监资字第22022102A012号 | 企业资质证书: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证书编号:水建监资字第22022102A003号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如有) | 姓名:徐亮 职称:高级工程师 证书管理号:W0792020200061A | 姓名:赵志林 职称: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202341205050200013081B | 姓名:帖西宁 职称:高级工程师 证书管理号:20230099SZB000083559 |
类似项目业绩信息 | 1.十堰经镇坪至巫溪高速公路鲍峡至溢水段项目环保、水保技术咨询服务; 2.S225线和布克赛尔至和什托洛盖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 3.207国道襄阳市襄州至宜城段改建工程环保、水保技术咨询服务; 4.国家高速德上线巨野至单县(鲁皖界)段工程水土保持专项监理服务; 5.国道310洛三界至豫陕界段南移新建工程水土保持监理; 6.新建包头至银川铁路银川至惠农段工程水土保持监理。 | 1.S319线布尔津至吉木乃口岸公路建设项目环水保管家技术服务项目; 2.S21阿勒泰至乌鲁木齐公路建设一期工程(黄花沟至乌鲁木齐段)水土保持监测; 3.S21阿勒泰至乌鲁木齐公路建设二期工程(阿勒泰至黄花沟段)水土保持监测; 4.二广高速公路苏张联络线苏尼特右旗至化德(蒙冀界)段(锡林郭勒盟境内)公路水土保持监理; 5.国道331线满都拉图至别力古台段公路一期工程水土保持监理; 6.国道111尼尔基至腾克段公路水土保持监理。 | 1.新建郑州至济南铁路水土保持专项监理; 2.新建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工程水土保持监理; 3.G573泽库至兴海公路南巴滩至河卡山南段水土保持监理及监测合同; 4.新建集宁经大同至原平铁路山西段先期标水土保持监理、监测; 5.宁正矿区铁路专用线工程水土保持监测。 |
获奖信息 | / | / | / |
其他 | / | / |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1月26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答复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以书面、实名形式进行。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湖北汉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仙桃市沪渝高速公路G50排湖收费站
邮政编码:433004
联 系 人:任女士
电 话:0728-2810991
2、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A座19层
邮政编码:430033
联 系 人:肖聪
电 话:027-83608036
3、行业主管部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428号
联系处室:建设市场处
电话(传真):027-83460346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17号
联系处室: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检查处
电话(传真):027-87236968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招标HYSB-1标段招标公告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HYSB-1标段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408GL-072011001
1.招标条件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361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50沪渝高速湖北省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4〕554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以下简称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湖北汉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孝感市、仙桃市、潜江市、荆州市、宜昌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自武汉市蔡甸区奓山街道,接已纳入G4京港澳高速改扩建工程的武汉西枢纽互通,沿既有高速改扩建,止于宜昌市猇亭区虎牙街道高家店枢纽互通,顺接宜昌联络线,全长 266.261公里。全线共设置27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宜昌联络线4.796公里,三伏潭、毛嘴、七星台3处互通连接线共长5.419公里。主线及宜昌联络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42米,单侧分离增建路基宽度20.75米。新建及加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利用既有桥梁沿用原荷载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O1-2014)执行。三伏潭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毛嘴、七星台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全线设置监控通信分中心3处、养护工区3处,匝道收费站19处、主线收费站1处、服务区5处、停车区2处。项目建设总投资概算约为422亿元。实际建设规模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其他:既有项目建设概况: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西至宜昌段起始于武汉西枢纽,经过武汉市蔡甸区,孝感市汉川市,仙桃市,潜江市,荆州市荆州区、沙市区,宜昌市枝江市、夷陵区、伍家岗区、猇亭区,止于宜昌市伍家岗区高家店枢纽互通(沪渝高速与鸦猇高速交叉点),里程长度约为265.7公里,高家店枢纽互通往西设置连接线,连接宜昌收费站后,总里程长约为270公里。公路为双向4车道,全封闭的高速公路,路面设计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全线于2006年完成沥青混凝土路面加铺。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主要包含:(1)本项目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水土保持监测,编制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及监测总结报告,确保满足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2)本项目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水土保持监理,及时提交水土保持专项监理报告等各项资料、临时措施(包括临时拦挡措施、排水措施、苫盖措施、植被措施、沉砂池等)的影像资料和质量评定的原始资料;(3)提供本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宣贯、协助迎接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协助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单位开展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等。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HYSB-1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21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2月。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812万元。
2.3其他:预计服务期限为2190日历天(其中施工期14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服务预计开始时间为2025年2月,实际服务开始及终止时间以招标人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投标人中标后应负责组建水土保持监测项目部和水土保持监理机构。水土保持监理机构为二级监理机构,即水土保持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驻地办);水保驻地办履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职责,并接受总监办的管理与监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2)承担水保监测咨询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水保监理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成员;(3)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 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1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http://ec.hbjttz.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汉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仙桃市沪渝高速公路G50排湖收费站 |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
邮编:433004 | 邮编:430033 |
联系人:任女士 | 联系人:肖聪 |
电话:0728-2810991 | 电话:027-83608036 |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最低要求 |
HYSB-1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有效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担水保监测服务工作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资质最低要求第(1)项资质要求;承担水保监理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需同时满足资质最低要求第(1)和(2)项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HYSB-1 | 同时具备: (1)近8年内承担过1条里程不小于50公里的线性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2)近8年内承担过1条里程不小于50公里的线性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标有履约完成时间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和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标有履约完成时间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无法体现招标公告附录2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3、独立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第(1)和(2)项业绩要求。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任务提供相应的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仅认可其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工作同类别的业绩。
4、单个合同同时包含多个线性工程项目的,可分别计算业绩;单个合同同时包含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亦可分别计算业绩(联合体业绩认定条件须满足上述注的第3条要求)。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近8年是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本项目中的线性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综合管网、堤防工程、输电线工程。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10、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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