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通海县杞麓湖红旗河流域生态环境系统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采购
采购编号:YNYXC11050100Z20252002438
终止原因:供应商参与数量不足
采购人: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情况
根据通发改基〔2023〕65号文件,现决定对通海县杞麓湖红旗河流域生态环境系统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采购的实施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具有履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海县杞麓湖红旗河流域生态环境系统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服务采购
2.2项目编号:YXJYZB-ZC2025-0217
2.3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争取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5300万元,不足部分地方政府自筹;资金已落实。
2.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改建污水管网 DN100~DN600 污水管网 24.97 公里,其中包含 DN300 污水压力管道(至污水处理厂)5185米,检查井744座,提升泵站2个,污水收集管网19789.84 米;实施污染底泥清理 9.024 万立方米;实施生态护岸工程 2.4 公里。项目估算总投资 8867 万元。
2.5采购内容: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水土保持方案进行编制,组织专家评审和配合申报审批。
2.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7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为:18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元整)。
2.8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接采购人通知开始工作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30日历天,此周期为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并送审的时间)。
2.9服务地点:通海县秀山街道、九龙街道、河西镇、兴蒙乡。
2.10质量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成果必须满足现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省市相关规定并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应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2019年第9号)的相关要求:提供承诺书。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承诺书及证明材料。
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
尊贵的用户您好,以上正文后半部分为隐藏内容,完整详情请咨询客服:18995537323(同微信)
文章推荐:
三角5社山边土地1.15亩结果公示
双层停尸柜
三埠街西宁 新昌中路46-48号首层19-24号店铺中标公告
三埠街西宁 新昌中路50-52号首层104、105、106、107、108、109、110、111、112号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