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龙江县龙隆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石渣加工服务采购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龙江县龙隆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石渣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FW20253019
1.3服务内容:为采购人加工3.5万立方米石渣。(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年内
1.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采购预算:875000.00元(含税等一切费用)预算单价25元/m3
1.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深度要求。
1.8其他:无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提供复印件)
2.2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 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0月31日9:00至2025年11月4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4 系统使用费
4.1 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4.2 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16:00(北京时间)。
4.3 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4.4 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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