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企业名称 | 武汉华威科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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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企业类型 | 其他 | ||
所属行业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0572010861X | |||
经营范围 | 光机电一体化技术、产品与装备的研发、生产、批发兼零售、系统集成与应用;承接安防、智能楼宇计算机网络工程;技术转让、服务与咨询;从事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李建兰 | 30 | |||
熊有伦 | 26 | |||
武汉新启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 | |||
武汉智能装备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15 | |||
王瑜辉 | 1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2021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38.509866 | -259.867893 | -259.349084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3334.293415 | 580.541567 | 2753.751848 | ||
审计机构 | 湖北天道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 |||
2022年11月30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906.7839 | -16.6646 | -15.934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3535.4379 | 898.321824 | 2637.116076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武汉智能装备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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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所属行业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0303474326K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5%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5%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华中科技大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武汉智能装备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22-08-05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决议文件名称 | 武汉智能装备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836.5785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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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35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到光谷联交所指定帐户。 4、受让方须同意在光谷联交所在收到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后5个工作日内,由光谷联交所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转让方提出: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没有不良记录,须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的下载件)。报名时须承诺没有处于资产被接管、冻结、或清算、破产状态,没有因为重大质量、重大安全问题或者其他原因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2)为了保证标的企业的良好有序发展,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承诺:①若成为最终受让方,将在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五年内不对外转让(因企业发展需要持股平台内转让股权的情形除外)和质押担保股权,也不得存在代持、委托持股的行为;②在成为标的企业股东后(以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计算),受让方或其整合第三方资源将为标的企业提供10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周转,并与标的企业经营管理团队达成一致,为标的企业提供相关行业资源和投融资资源,促进标的企业的良性发展。 6、关于办理股权过户的约定: (1)本次转让股权的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 (2)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7、本次转让所涉及的产权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8、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2022]第0926号)及湖北天道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标的企业2021年度审计报告(鄂天会审字[2022]1-106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9、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标的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得因标的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撤销受让申请、拒付交易价款或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10、关于保证金的处置方式:(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多次报价形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交款账户。(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请参考来源网站 | 交纳金额(万元) | 请参考来源网站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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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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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名称 | ** | 交易方式 | 协议转让(非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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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万元) | 836.5785 | 成交日期 | 2023-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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