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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新通道联运中心一期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服务比质比价公告

· 2024-01-10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钦州新通道联运中心一期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服务比质比价公告
标段包编号: BGJL-QZLYZX-CG-2024-001
标段包预算: 80000.0元/人民币
标段包内容: (1)根据《北港钦州新通道联运中心一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以及《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等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要求及国家现行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最新工作程序、规范编制及实施监测方案,开展相关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等,并按规定提交监测报告和监测总报告。(2)编制《水土保持验收报告》,并协助甲方依法合规组织开展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及相关报批、专家评审工作,根据审查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修改完善,完善《水土保持验收报告》,提交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最终取得完整的项目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
公告内容

编号: BGJL-QZLYZX-CG-2024-001

1. 比质比价条件

北港钦州新通道联运中心一期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服务项目业主为钦州北港供应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采购人为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北港钦州新通道联运中心一期项目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北港钦州新通道联运中心一期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服务进行比质比价。

2. 项目概况与比质比价范围

2.1 项目名称:北港钦州新通道联运中心一期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服务

2.2 服务地点: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

2.3 项目建设规模及概况:

北港钦州新通道联运中心一期项目新建仓库、冷库、综合楼、空重集装箱堆场、拆装箱场地、冷箱堆场、堆场、修箱棚、污水处理站、机修器材库、消防水池、进出闸口等设施,总建筑面积约 8 万㎡。

2.4 计划工期:

1 )水土保持监测:合同签订且甲方提供基础资料之日起 7 日内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并 按招标人和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提交监测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监测设计及实施计划、监测季、年报告、监测总报告、大型或重要位置弃土(渣)场的照片等遥感、影像资料,因降雨、大风或人为原因发生重大水土流失事件的,应及时进行监测,并于事件发生后 1 周内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情况。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完成后, 15 日内报送本项目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2 )水土保持验收:项目达到水土保持验收条件后, 15 日内完成《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并在报告完成后配合业主向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报备验收材料,组织开展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在组织验收后的 7 日内配合业主取得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5 采购范围及内容

2.5.1 采购范围

1 )北港钦州新通道联运中心一期项目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2 )北港钦州新通道联运中心一期项目水土保持专项验收服务。

2.5.2 服务工作内容:

1 )根据《北港钦州新通道联运中心一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办法》以及《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 <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 > 3 个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要求及国家现行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最新工作程序、规范编制及实施监测方案,开展相关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等,并按规定提交监测报告和监测总报告。

2 )编制《水土保持验收报告》,并协助甲方依法合规组织开展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及相关报批、专家评审工作,根据审查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修改完善,完善《水土保持验收报告》,提交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最终取得完整的项目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

3. 报价人合格的条件

3.1 资质要求:

1 )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信誉要求: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 )广西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部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通报有效期内;

2 )被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 )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本次比质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4 人员要求:

1 )项目负责人: 1 人,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010 1 1 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 1 项水土保持监测或验收工作。

2 )监测技术人员: 2 人,每人自 2010 1 1 日以来参与过 1 项水土保持监测或验收工作。

4. 比质比价文件的领取

4.1 本项目比质比价文件实行匿名方式 ( 只对个人身份登记方式 ) 发售。

4.2 购买人应于 2024 1 10 日起至 2024 1 14 日止,每天 8:00 12:00 14 30 17 30 (北京时间工作日,下同)到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 20 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 13 楼 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1306 室购买比质比价文件; 如电话联系购买 比质比价文件 (电话: 0771-5598400 )的,按比质比价公告 4.4 项要求把相关资料发送至 gxjhtang@163.com 邮箱后与代理机构联系。

4.3 比质比价文件费用:比质比价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售后不退。购买人应在发售截止时间前,以个人名义(不能以单位名义)将比质比价文件费用存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

帐号: 45001594151050705695

4.4 文件领取:现场购买的,购买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比质比价文件付款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比质比价文件;电话购买的,购买人须将个人银行转帐(不能以单位名义转账)回执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购买人收件地址、所购买的项目名称及个人联系方式发送至 gxjhtang@163.com 邮箱,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报名费用后 2 个工作日内寄送比质比价文件(以到付方式寄送,邮费由购买人承担),同时把比质比价文件电子稿发送给购买人。

5. 报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1 18 9:00 ,报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密封递交至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 20 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 13 楼 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1306 室。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书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 质疑与投诉

购买比质比价文件后,购买人若对本项目比质比价文件或比质比价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购买文件收据复印件。投诉应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提出质疑或投诉的同时要求提交书面的真实举证材料,否则不予以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质比价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n/ )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gxjinhai.com/ )、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 https://gxygcg.ejy365.com/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北港钦州新通道联运中心一期项目指挥部地 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 12 号北部湾航运中心 B 1508

联系人:王工

话: 0771-4899013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 20 号广西国际金融中心 13 楼 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1306

联系人:许工

话: 0771-5598400

邮 箱: gxjhtang@163.com

9.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 电话: 0771-4979730

采购人 :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北港钦州新

通道联运中心一期项目指挥部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金海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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