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2024-2025年度绍兴市公务出行用车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2024-02-0011
二、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征集人地址: 浙江?∩苄耸性匠乔堇?0号
征集人和联系方式: 叶萍-0575-88207207
三、入围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绍兴市星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憬∩苄耸性匠乔憬∩苄耸性匠乔┏∧?04国道南(绍兴市鱼跃饲料添加剂厂内)3幢(承诺申报)
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冯奕鑫-15167570601
四、入围产品
入围商品标项名称 | 入围商品名称 | 入围商品规格型号/服务描述 | 入围商品价格 |
公务出行用车服务二(9座(含)以下租赁,含驾驶服务) | 绍兴市星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公务出行用车服务二(9座(含)以下租赁,含驾驶服务) | 公司简介: 绍兴市星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简称绍兴星鑫),成立于2018年8月21日,位于浙江省绍兴市。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伍拾万元 ,公司共投资贰佰余万元,购进中、高档轿车、商务车,是以汽车租赁服务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主要经营提供商务、公务、婚庆、会议、旅游、自驾、接送机等24小时全方位租车服务。 公司通过不断努力和创新,已逐步成为能够面向用户提供全面、系统、独特服务方案的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是一个不断创新、能够适应千变万化的市场环境,具有强大竞争力发展潜力的企业。 诚信经营是我们的立足之本,创新发展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服务是我们的努力方向,用户满意是我们最大的收益、用户信赖是我们最大的成果,优质车辆、星级服务是我们对客户的承诺 服务方案: 绍兴市财政局、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2024-2025年度绍兴市公务出行用车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标项:2)要求,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第一阶段响应报价(详见《第一阶段响应报价表》)为我公司第二阶段签订合同的最高限价,采购人还可在该最高限价的基础上与供应商进一步议价,以获得更优惠的价格。 二、我公司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和行业各项管理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合法经营,按章办事,诚实守信,自觉维护绍兴市本级、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和绍兴市财政局、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利益,树立绍兴市公务出行用车服务供应商良好形象。 三、我公司承诺严格执行《2024-2025年度绍兴市公务出行用车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全部条款和规定,在入围经营范围内和业务开展区域内全面履行响应承诺,服务标准不低于汽车租赁经营服务规范及其他行业规定的相关条款,圆满完成各各项用车服务任务,确保质量,提供快捷、方便、满意的服务。 四、我公司承诺实行明码标价,优惠公开。我公司将设立专属柜台和专人接待,并在公司内明显位置公示市场公开报价、服务承诺,以及公务出行用车服务价格、质量、服务的监督管理办法等;保证在与同类企业竞争中,不使用恶意竞价等非正当手段。 五、我公司承诺成立服务团队,积极参与各种议价;在参与各种公务出行用车服务项目时,合理报价的优惠幅度不低于响应优惠率。 六、我公司24小时服务电话:15167570601,总协调人:冯奕鑫,职务:总经理,办公电话:0575-88625489,手机:15167570601。 七、我公司承诺对本项目先服务、后结算制度,依据采购人出具的有效函件(如公函、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或签署的合同、协议等实施服务,原则上不在服务前要求采购人提供押金、抵押、信用授权等。如有特殊情况将与采购人协商,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予实施。 八、我公司承诺做到以下要求: (一)供应商要求 1.标项2:自有车辆规模在5辆(含)以上,提供服务的车辆应当经检验合格且登记的使用性质为租赁,在行驶证上已注明。 2.标项2:驾驶员是提供驾驶服务企业在职正式员工,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无犯罪记录且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3.应使用符合《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要求的车辆提供政府采购服务,明确用于保障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车辆数量。 4.为提供的车辆投保交强险及承运人责任险。除按国家规定投保的交强险外,供应商应具有风险控制措施,如向保险公司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等其他险种、采用安全保障基金等风险管理措施进行自保或内保,同时承诺按法律确定的责任履行赔偿义务。 5.响应车辆应按规定安装并使用GPS监控设备,具备行业监管平台连通条件。 6.配备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匹配的组织管理机构、岗位设置和人员。 7.承诺入围后按规定要求接入浙江省公务用车管理集成应用平台。 (二)服务方案和服务要求 1.保证采购人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积极主动与采购人配合,并在不超过承诺的服务期限内完成公务出行工作。对承接的公务出行服务业务,单独建立帐户核算。 2.按采购人提出的需求制定详细的服务方案,并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内容应包括承运时间、起止地点、线路、承运人员、日程安排、费用及结算方式、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意外风险(应包括意外风险承担方式、承担种类及金额)等条款。其中,对于采购人提出的新能源车用车服务需求,应结合现行政策及用户条件,制定充分可行的服务方案。 3.按照合同要求,选派相应资质和安全技术性能良好的车辆和人员提供服务。如需临时调换(但不允许转包)须征求采购人意见。 4.建立用户投诉和回访制定。在合同期内定期征求用户意见建议,并形成记录;公布24小时服务监督电话;在受理投诉24小时内,了解核实情况,经核实确属本企业相关当事人员责任的,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于7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5.保持车容整洁,车辆各部件完好有效。如发生机械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不能继续履行服务等情况,应妥善解决,提供换车服务,保障用户需求。 6.设有专线服务电话7*24小时服务,不论业务量大小,随时响应采?旱ノ坏母飨钜螅床晒旱ノ灰竺夥烟峁┥厦欧瘛L峁?4小时叫车服务,公布24小时叫车电话。对于用车服务,若车辆出现机械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不能继续履行服务等情况,无法正常行使,将及时提供救援服务,若1小时内不能修复,将提供替换车为承租人提供服务。 7.重大活动服务应按照政府相关组织部门任务要求,供应商提供用车服务保障。 8.严格履行响应承诺的各种特惠和延伸服务;积极创新,满足并探索公务出行用车服务新方式。 9.建立车辆详细档案以及客户档案,提供及时维修、检修及保养服务,确保车辆具有良好的技术状况;建立采购人档案,档案内容应有需求一览表、验收单,实行表单合一管理,开展跟踪服务。 10.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采购单位经办人的廉政工作,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 九、我公司具有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等内部管理制度。 十、我公司具有车辆GPS监控平台、与自身业务规模匹配的软件管理系统。 十一、我公司承诺无条件响应征集文件的各项要求。 十二、我公司承诺按照国家、地方最新政策标准执行。 十三、我公司承诺车辆在执行公务时,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浙江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中有关公车使用的相关规定,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管。 十四、若入围,我公司承诺签订《2024-2025年度绍兴市公务出行用车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框架协议》,否则将自动放弃本项目入围资格。 十五、我公司承诺对获知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我公司承诺按照采购人的需要签订保密协议。 十六、促进绿色发展有关政策。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商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其包装要参考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印发的《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提倡供应商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 十七、我公司谨承诺,除上述内容外,响应文件中全部信息及承诺内容以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所填报的全部信息将成为本承诺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八、供应商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本项目协议采购有效期,在协议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本承诺书自我公司签字之日起至协议期满有效。若实际与承诺书内容不一致的,我公司承诺负全部责任,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 服务承诺: 我公司绍兴市星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参加贵方组织的2024-2 025年度绍兴市公务出行用车服务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的招标活动,我公司在完全理解本项目的要求及其他内容后,决定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第一阶段响应报价表:[] | 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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