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清流县灵地镇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有机肥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世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现欢迎各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前来报名参加。
1.项目名称:清流县灵地镇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有机肥采购
2.项目编号:SS(2024)QL05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采购包最高单价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谈判保证金 |
1 | 1-1 | 清流县灵地镇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有机肥采购 | 一批 | 180000 | 否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000元/吨 | 180000 | 3600元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无)。节能产品:(无)。环境标志产品:(无)。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1),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监狱企业:适用于(1),按照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残疾人企业:适用于(1),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信用记录,适用于(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填写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其他政策:(无)。上述数字指合同包号(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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