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31-2024CG-118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222-2024-01592
3、项目名称:阳新县第三轮环卫市场化服务项目(城东新区建成区和乡镇垃圾中转站管理及全县垃圾外运含垃圾分类试点)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700.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4041.65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服务履行期限为3年,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评估合格后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最多续签两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6%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5.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20%;5.1.2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比例扣除,价格扣除比例为:6%;5.1.3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阳新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s://hsszfcg.hbdzcg.com:10064/#/index)直接获取,流程如下:
使用CA的方式
(1)供应商账号注册
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进入电子交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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